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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宿州市灵璧县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7 17:0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5-17       报名截止:2021-06-02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优化师资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1年度灵璧县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8名,详见《2021年度安徽省灵璧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招聘相关信息于5月14日起同时在灵璧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gbi.gov.cn/)、灵璧人社局政务公开平台(http://www.lingbi.gov.cn/public/column/6625831?type=4&catId=60737171&action=list)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各环节信息均在上述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在2021年度安徽省灵璧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5月27日(含)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灵璧县在编教师及服务期间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步骤

  (一)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http://lingbi.pzhl.net/index.php”。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5月27日8:00至6月2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1年度安徽省灵璧县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或红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网上资格审查。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可于6月3日17:00前随时登陆“http://lingbi.pzhl.net/index.php”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6月3日17:00前改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考人员通过网上银行,于6月4日17:00前登录“http://lingbi.pzhl.net/index.php”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45元/科),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1年6月7日至6月9日期间,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需证明材料拍照后发送至电子邮箱lbxsyg2018@163.com。灵璧县人社局据此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7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于6月16日8:00至6月18日18:00登陆“http://lingbi.pzhl.net/index.php”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

  《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考生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改等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各学科专业知识、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及其运用。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1年6月19日上午8:30-11:30.其中,

  《教育综合知识》上午8:30-10:00

  《学科专业知识》上午10:00-11:30

  《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

  笔试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60%;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5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1年6月21日8:30-17:30(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到灵璧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557-6021161)申报加分事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满须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灵璧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合成前的笔试成绩每科加2分。

  (五)资格复审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照2: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员。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3)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含国有企业人员、尚在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1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可凭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学段、学科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或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本人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1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书面承诺材料。

  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在灵璧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另行公告。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和比例1:2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对达不到比例的以实有人数为准,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报考者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测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八)体检、考察

  1、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一次。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灵璧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202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2021年度安徽省灵璧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有关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灵璧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询。

  (三)本公告由2021年度安徽省灵璧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7-6022981

  考务咨询电话:0557-6023338

  监督举报电话:0557-6022186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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